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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人確實有誹謗事實,對方證據(jù)充分,可以證明被告人有誹謗罪,法院將判決被告人誹謗,不存在反訴問題。被告人不服法院判決的,還應當收集證據(jù),讓律師向上級法院上訴。被告人有一些涉嫌誹謗的行為或者言論,但不構成誹謗或者證據(jù)不足的,法院將判決被告人無罪。因此,被告人一般不能提起反訴,即使提起反訴,也只能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。
法律依據(jù)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二十四條 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。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、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,情節(jié)嚴重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。 前款罪,告訴的才處理,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。 通過信息網(wǎng)絡實施第一款規(guī)定的行為,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,但提供證據(jù)確有困難的,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(xié)助。
標題:別人造謠我可以起訴嗎?(如果別人造謠怎么告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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